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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铺卷帘门成诱惑,俩人合力抬起卷帘门,一人望风,另一人行窃,连续盗窃多家店铺后终落网。近日,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和余某批准逮捕。
陈某听闻街边店铺的卷帘门只要用手就可以抬起,便可进入行窃。因手头拮据,遂和余某预谋去街边店铺盗窃。于9月23日陈某和余某在街上闲逛物色目标,后在凌晨3时许,俩人合力将店铺卷帘门破坏抬起50cm的缝隙,一人在门外望风,另一人则钻进店内盗取财物。事隔两天后再次作案,运用相同方式又成功盗窃另一家店铺的财物,频繁作案恐有风险,后俩人乘坐黑车窜逃至宁德躲藏。
偷窃成瘾,陈某和余某在宁德躲藏期间并未停止作案,于9月29日再起贪恋,仅一个上午在宁德又连续盗窃四家店铺,盗得有现金、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物品。正当他们准备销赃之时被民警成功抓获。
经查,本次作案的陈某年仅18岁,余某20岁。陈某虽年纪小,但前科可不少。据悉,陈某于2012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2015年4月因盗窃被判处拘役四个月。刚满拘役获得自由的他,仍秉性不改,重走盗窃老路,这也是他成年后给自己交的第一份“答卷”。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。来源:福州政法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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